家住濉溪县某小区的赵某某在其所在的微信群里辱骂警察。10月23日,迫于压力该男子来到新城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其辱骂警察的事实供认不讳。 10月20日,家住濉溪县某小区的赵某某在其所在的微信群里辱骂警察。接到报警后民警找到了该报警群众,了解到该微信群是濉溪某小区的业主群,业主们在里面聊天时有一名男子对濉溪交警开展的统一设卡盘查查酒驾行动十分不满便破口大骂。 10月23日,迫于压力该男子来到新城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其辱骂警察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该男子辱骂警察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人民警察法》第35条第2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吨伟补芾泶Ψ7ā返?2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蹲罡呷嗣穹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293条之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缎谭ā返?93条规定: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上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辱骂挑衅警察看似对民警个人的侵害,实际上挑战的是法律,对抗的是执法权威。而挑战法律、对抗执法权威的结果,就必须依法受到制裁! ■郭爱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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